上周起,享能匯連續多篇文章關注了我國電力市場建設中的一系列問題。電改至今已有5年,電力市場建設卻并不盡如人意。今天享能匯想從自己的角度梳理出中國建設電力市場的初心與難點,再探討一下這些問題的解決思路該是怎樣的。依然歡迎大家在文末留言討論。還是那句話:觀點無罪,交流至上。
01—資源配置
市場經濟自然是希望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占據主導地位。電力市場就是要促進電力資源的大范圍優化配置。中國的電能資源呈現出嚴重的東西不平衡:西部電力資源富集,東部是負荷中心區。在低碳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大趨勢下,從西部到東部的大范圍清潔電源輸送不可避免。
我們現在建設的電力市場必須保證安全輸送清潔能源的同時,實現合理的定價,保障清潔能源電力的跨省跨區消納。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看,設計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是勢在必行的。這一點,享能匯在《國網要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為什么建?怎么建?》和《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等于簡單一體化嗎?》兩篇文章中都有論述。
全國市場當然也不是一蹴而就,完善的省內市場、豐富的跨省跨區交易品種、多元化的市場交易主體(包括用戶、售電公司)、跨省區調峰機制等前提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才能夠真正發揮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的功能。
02—省內市場
中國共有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每一個省級行政單位都有其獨特的電力市場環境。省內市場的建設必須充分考慮各省的差異,同時協調處理好舊有體制和市場體制、現貨交易和中長期交易、省內電源和外來電之間的關系。從這幾年的電改實際來看,各省基本都采取了先中長期交易后現貨交易的原則。但是在處理計劃和市場、省內電源和外來電的關系方面,矛盾點極其突出。
1,廣東是最先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省份之一,但其兩部制市場(AB類機組)設置導致電力市場供需關系不夠透明,增加了預測出清電價的難度。
2,浙江電力市場是按一部制市場來設計,售電公司在零售市場有結算權,被很多專家認為最符合市場化標準,但是其輸配電價結算方式暴露了市場價與原峰谷電價的矛盾,售電公司代理谷電用戶風險加大,代理峰電用戶電量卻不夠理想。
3,山東也是現貨試點省份。但是為滿足原峰谷負荷而引入的外來電數量和比例逐年增加,已經嚴重擠壓了省內電源的市場空間。
除了這些問題之外,近幾年的省內市場還暴露出發電企業市場力太強的問題。有關這一點,享能匯在《煤電一省一企,西北現貨涼了么?》一文中有過論述。除了市場本身對發電企業的市場力有約束之外。我們在電力市場的建設中也可以通過一些手段來約束市場力。
1,更嚴格的監管。對市場集中度設立上限,對市場占有率高的企業強制公開信息。
2,設定申報電量的最高限。
3,擴大電力市場覆蓋范圍,降低發電企業集中度。
4,最后的辦法就是強制拆分發電企業。
03—省內市場—區域市場—全國市場
以幾個省為邊界的區域性市場在中國的電力工業歷史上并不是新鮮事。由于電網的傳統,實際上區域性的電力市場與單純以省為界的市場更有利于資源調配和協調各方關系。但形成區域性市場乃至全國市場有一個問題必須解決:目前國內的電價往往以省為界。
傳統的低電價省份可能會在參與全國市場后出現電價上升的情況。嚴格地說,這并不能算是電力市場建設的問題,只是全國統一市場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而且價格的變化也不會一蹴而就。在市場發展的過程中,隨著市場范圍的逐步擴大,各個市場的價格也是逐步趨同的。用戶也不會直接暴露在電力市場中,相比較之下,售電公司承受的風險更多。甚至可能在市場建設初期,對部分工業用戶的電價采取一定的保護措施。
04—擱淺成本問題
電力市場建設的過程中,原本享受政府各類補貼、補助的機組很可能無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進而虧損乃至破產。
在現貨市場中,電量一定會更多地向高效率大機組傾斜。但是大量風電、光伏進入市場,也需要不同類型的機組來平衡整個電力系統。因此完備的電力市場包含了電能量試產、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交易品種也包含差價合同、中長期合同、期貨等多種產品。此外,部分省份的電力市場設計還保留了一定的計劃電量分配,或設計有政府授權合約。這些可以優先考慮尚處于投資成本回收階段的機組和已經完全回收投資成本但經營困難的機組。
由于我國發電企業多為國企,擱淺成本問題勢必要涉及國有企業改革問題。最近的西北五省煤電整合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在后續的文章中,享能匯將繼續從國企改革與電力體制改革結合的角度綜合分析。